石门,是湘西北门户,地形呈现弯把葫芦状,地势自西向东南倾斜,西北部,群山叠翠,东南部,平岗交错。陆地最低处为蔡家溪与澧水汇合处,海拔42.5米,最高处是壶瓶山顶,海拔2098.7米;全县平均海拔在500米左右。南部有十九峰、观国山、太浮山;中部有燕子山、云落观、八户山;西部有东山峰、亮垭山、鹅公山;北部有太青山、壶瓶山等。纵横全境的河流沟溪有236条。发源或流经县境的有澧、渫、沱、澹、道、黄、涔7条水,沱水、澧水、道水自西向东,分别贯穿县境北部、中部、南部,入松滋,临澧,而后汇入洞庭。渫水从西北往东南纵贯,经泥沙、磨岗隘、袁公渡、新关等14个乡镇,至三江口注入澧水,长约165公里。沱、渫、道、澧四水域有子良坪、磨香坪、雁池坪、邓家坪、仙阳坪、古溪坪、二都坪、易家渡、白洋湖等河谷平原,乃全县境内之“膏腴”。境内年平均气温16.70C,最冷的元月平均气温5度,最热的7月,平均气温28.6度,全年无霜期282天,日照1646.9小时,年平均降雨量1540毫米。良好的自然环境,为丰富资源的形成创造了适宜的条件。
石门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